最新普通住房價格標準出爐
長安、南城、塘廈等13鎮(zhèn)街22723元/平方米以上住房才算“豪宅”
昨天,東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東莞市財政局、東莞市地方稅務局三部門聯合發(fā)布《關于調整我市普通住房價格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新的標準,長安、南城、塘廈等13鎮(zhèn)街22723元/平方米以上住房才算“豪宅”!
新標準出臺將對開發(fā)商起到一定的減負作用,而購房者也不用擔心,該標準調整對繳納契稅并無實質影響。
價格標準調整幅度頗大
《通知》介紹,根據各鎮(zhèn)街(園區(qū))普通住房2017年上半年平均交易價格情況,按照單套住房建筑面積計算,東莞市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實際成交價格按鎮(zhèn)街(園區(qū))劃分為三類標準:一類標準為價格低于22723元/平方米(含); 二類標準為價格低于17361元/平方米(含);三類標準為價格低于14017元/平方米(含)(詳見表格)。
與去年相比,此次普通住房價格標準調整幅度頗大。如長安由原來的三類標準調整為一類標準,松山湖則由原來的一類標準調整為三類標準。記者了解到,由于前年長安樓盤以補簽舊房為主,簽約房價低,因此普通住房標準價格也較低,而今年上半年長安碧桂園等樓盤以3萬元/平方米左右的價格簽約,房價高,因此在此輪的調整中進入了一類標準;而松山湖則是由于上半年簽約了不少“競地價+限房價”住房,拉低區(qū)域整體房價,因此由去年的一類標準調整為三類標準。
為開發(fā)商減輕稅費負擔
據介紹,目前普通住房標準主要用于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銷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稅(以下簡稱土增稅)。土增稅預征率方面,普通住房為2%,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為3%;土增稅核定率方面,普通住房不低于5%,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不低于6%。
業(yè)內人士介紹,普通住房標準的價格提高,大部分鎮(zhèn)街原來的非普通住房被納入普通住房類別,這也意味著開發(fā)商需要預繳的土增稅預征減少,開發(fā)商得以減負,對于開發(fā)商來說是一個利好。
舉個例子,在2016年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中,長安鎮(zhèn)列入三類標準,價格高于9163元/平方米就是豪宅,在執(zhí)行時間內的長安鎮(zhèn)樓盤超過該售價的都要按照“豪宅”繳納土增稅。而按照新標準,銷售價格超過22723元/平方米的樓盤才需要按照非普通住房來繳納土地增值稅,開發(fā)商可以少繳納不少稅費。(蔣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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