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計劃于8月24日正式向海洋排放核污水的消息引發(fā)全球抗議,連日來,困惑、憂懼、無奈、憤怒縈繞在很多人的心頭。
據(jù)日媒最新報道,若氣象條件不合適,24日的排海計劃可能取消。
但世人很清楚地知道,“潘多拉的盒子”正在打開,靴子隨時可能落下。
(資料圖)
(一)
福島核電站,地處日本福島工業(yè)區(qū),東臨太平洋,沿岸擁有世界上最強的洋流。
按照日本方面的計劃,積攢了十多年的核污水,將從這里通過海底隧道輸送至距海岸約1公里處的出口排放。
模擬研究發(fā)現(xiàn),在這樣的地理氣候條件下,富含氚的污染物在240天后便會到達中國東南沿海,3年多時間便會覆蓋幾乎整個北太平洋。德國海洋研究機構有研究表明,核污水經(jīng)汽化后進入大氣循環(huán),還可能隨云化雨,灑遍地球每個角落。
既有研究和推斷指向清晰:核污水一旦入海,后果將不可逆轉。
更重要的是,福島距離北海道漁場很近,這里是世界第一大漁場,其海產(chǎn)品如沙丁魚、秋刀魚、三文魚、鱈魚、魷魚、蛤蜊、牡蠣等,長期供應太平洋周邊國家和地區(qū)甚至遠銷全球。我國沿海及太平洋島國也是依海而生、依海而旺,漁民眾多,漁業(yè)發(fā)達。
以貼近性論,百“氚”歸海所傷害的,是每個人真實的“海鮮自由”。漁業(yè)減產(chǎn)、漁民減收,整條產(chǎn)業(yè)鏈都將遭遇空前的信任危機。有香港日式餐廳負責人悲觀地說:當?shù)丶s4000家日式餐廳,未來半年或有三分之一至一半倒閉,因為太多顧客會抱“觀望”心態(tài)。
接觸放射性核素,可能導致細胞畸形發(fā)育和基因變異,影響肌體健康。而相關研究表明,福島核污染水含有60多種放射性核素,即使海洋擁有自凈能力,也無法凈化掉所有放射性物質。
至于日方聲明已進行“安全”測試與評估,尚存在諸多爭議,顯然,誰都不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健康去做“小白鼠”。
這些年,日本政府為了排放核污水搞了許多小動作,包括在主持七國峰會期間費盡心機提供福島食品,企圖讓與會國家領袖為其“站臺”,結果遭到與會者痛斥。國際原子能機構日前就核污水發(fā)表調查報告,聲稱放射性影響可以“忽略不計”,結果被踢爆曾收取日方100萬歐元。日本政府若非心中有鬼,又何必通過砸錢行賄去買排污“通行證”呢?
(二)
于國際社會而言,日本的一意孤行更開了危險先例。
無論用何種話術包裝,核污水排海都是一場未知的豪賭。事實上,在正式排海前,日本都沒有也無法檢測到進入水域及沉積物和生物體內(nèi)的物質,自然也始終沒有拿出足夠的支持數(shù)據(jù)和案例研究。由于放射性核素的特點,即便一時沒事也不等于始終沒事,三五年看不出跡象,也無法確保長期安全。這樣草率的“危機處理”,很可能是另一場潛在危機的開始。
日本自己也承認,經(jīng)多核素處理系統(tǒng)處理的核污染水仍然有近70%沒有達到排放標準,而該系統(tǒng)在后續(xù)長期運行當中,性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還會隨設備腐蝕老化進一步下降。從規(guī)模上看,東電方面計劃一天最多釋放500噸,總計需要花30到40年才能排完。在如此長的時間維度里,會發(fā)生什么根本不得而知。
同時,這是一次極其惡劣的國際交往示范。自日本決定將核污水排海以來,本國國民、周邊國家乃至全球的反對之聲一浪高過一浪。面對萬千民眾對生計的擔憂,面對相鄰地區(qū)的正當利益關切,日本方面卻置若罔聞、視若無睹,在未同國際社會充分協(xié)商、未能與利益攸關方達成共識之前,就下定決心“一條道走到黑”了。
撥弄著自己的“小算盤”,精打細算本國“經(jīng)濟成本”,直接將“全人類的家園”當成自家“下水道”“垃圾場”,何其卑劣、何其無恥!
猶記當年“3·11”特大地震后,全球紛紛向日本伸出援手,與其共克時艱;而今日本恩將仇報、禍水他引,將一己私利凌駕于地區(qū)和世界民眾長遠福祉之上,著實令人瞠目。
倘若全球諸位“友鄰”都如這般效仿,地球村又將變成何等模樣?
(三)
“日本決定將福島核污染水排海不單純是個科學問題?!?/p>
此次日本確定排放日期的決定,是其首相岸田文雄從美國戴維營回來后作出的。據(jù)美媒披露,日本政府早有宣布敲定排放日期的計劃,不過一直在等待時機。這次三方會面,首當其沖的韓國態(tài)度曖昧,也算是給日本吃了“定心丸”。
至于美國,為日本核污水排海背書已有相當時日。盡管據(jù)NASA資料,比起在日本西邊的中國和韓國,美國夏威夷和加利福尼亞受到的傷害可能更大;盡管一直以來,美國滿世界拗“人權衛(wèi)士”“環(huán)保斗士”的造型;盡管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一度禁止進口包括魚類、海膽等日本食品,但絲毫無礙各位政客對日本此舉又“肯定”又“贊賞”。
顯然,生態(tài)環(huán)境也好,食品安全也好,基本人權也好,通通都會給政治利益讓道罷了。
不無分析人士指出,美方對日本排海方案大開綠燈,是出于地緣政治需求。日本借助美國力量在國際輿論場為排污入海獲取支持,美國借機“收保護費”維護其在日軍事霸權,增強對亞太地區(qū)控制力。雙方各取所需、私相授受,被美國網(wǎng)友直斥為“骯臟的政治交易”。
利益交換沆瀣一氣,不惜犧牲全球海洋環(huán)境和全人類健康,不惜撕裂維持人類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基本共識,置國際公理和道義于何處?又豈非是全球的歷史罪人?
(四)
抗議無效、譴責無用,若“覆水難收”,我們還能做些什么?
據(jù)國際法,海洋是人類共同財產(chǎn),保護海洋是國際社會的共同責任。《倫敦公約》及《倫敦議定書》明確禁止故意向海洋環(huán)境傾倒核廢料;《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也規(guī)定,禁止排放污染海洋環(huán)境的物質、禁止損害他國及其環(huán)境的行為或活動等。作為《公約》締約國,日本強推核污水排海,違背國際法義務,屬于國家不當行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核污水是典型的危險物質。自1986年切爾諾貝利核電站事故發(fā)生以來,國際上通過了多份專門涉及核活動與核材料的公約,包括1986年《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援助公約》,以及1994年《核安全公約》。其中,《核安全公約》序言明確指出,核安全的責任應由對核設施享有管轄權的國家承擔。
而不損害國外環(huán)境責任原則,也是國與國交往的基本前提。1972年《斯德哥爾摩人類環(huán)境宣言》明確,“尊重國家主權和不損害國外環(huán)境原則,是國際環(huán)境法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在1992年《里約環(huán)境與發(fā)展宣言》中得到確認,“各國有責任保證在它們管轄或控制范圍內(nèi)的活動不對其它國家或不在其管轄范圍內(nèi)的地區(qū)的環(huán)境造成危害。”
就眼下來看,對這樣一個信奉“叢林法則”、不講道義責任的國家,國際社會似乎有些無能為力,但這并不代表日本就能逍遙法外、為所欲為。
日本做出的是沒有追訴時效的公共犯罪行為,包括日本民眾在內(nèi)、整個國際社會都可以就這些問題無限期追責,也可對其造成的污染索要賠償。
歷史上曾出現(xiàn)過類似的案例。比如,愛爾蘭起訴英國莫克斯核燃料廠會對愛爾蘭海造成破壞,并最終勝訴。再如特雷爾冶煉廠案,面對越界污染糾紛,國際仲裁庭裁定加拿大政府應該對特雷爾冶煉廠的行為負責并進行賠償。
同時,“全球海洋環(huán)境災難日”,也將成為日本政府誠信徹底破產(chǎn)日。公然以鄰為壑,罔顧人類安危,將成為日本又一個永遠洗不掉的國家污點。
(五)
“日本政府向來有混淆視聽、淡化危機的傳統(tǒng),東電更是以謊言出名的公司”。
從處理核事故不力,到執(zhí)意將核污水排海,日方一步步操作刷新下限,給人強烈“無德無義”的現(xiàn)實觀感。這樣的國家形象,對內(nèi)對外,豈是一個“爛”字了得?
日本共同社8月20日發(fā)布的民調顯示,約有88.1%的日本民眾擔心此事件將使日本“形象受損”。日本首相岸田文雄的不支持率升至50%,創(chuàng)去年12月以來最高水平。同時,我國香港、澳門均宣布,自8月24日起,禁止源自東京、福島等日本十個都縣水產(chǎn)品進口……核污水所及之處,都是一個個大寫的“拒絕”。
人類只有一個地球,日方有責任、有義務給世界一個交代。國際社會也不應自認倒霉、放水流舟,而應該繼續(xù)積極行動起來維權、追責。這是為自己負責,也為子孫后代負責。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評論員 田聞之
編輯 湯華臻
流程編輯 馬曉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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