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開展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將嚴查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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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記者從鄭州市交警部門了解到,為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1月5日至24日,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在全市建成區(qū)范圍內開展為期20天的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交警部門將加強“三教育一采集”模式,重點針對非機動車闖紅燈、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違法載人載貨、逆行、隨意橫穿道路,行人不走人行橫道、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同時,還將常態(tài)化開展針對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禮讓的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
另外,停管中心結合轄區(qū)大隊對本地城市建成區(qū)所有路內停車泊位開展一次全面排查,對設置合理的路內停車位予以保留,并對社會進行公示。對設置不合理、擠占道路資源、影響道路通行的路內停車泊位全部予以取消。對停車標牌、收費標準、收費時段等相關標志標牌進行排查規(guī)范完善。對排查發(fā)現(xiàn)、群眾舉報的黑停車場積極會同有關部門予以強力打擊,并在第一次集中行動結束后公開曝光。重點解決在不滿足設置條件的道路上設置路內停車位、應設停車位的道路未設置、路內停車交通標志標線設置不規(guī)范、私設停車位亂收費等突出問題。
交警支隊各級宣傳部門結合此次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重點,充分利用“雙微”平臺、新聞媒體、交通安全宣傳設施等媒介,增加有針對性地警示、提示、引導等宣傳教育內容;加強與交通廣播電臺、電視媒體的溝通,利用電臺直播、電視媒體字幕和手機短信平臺等廣泛發(fā)布集中整治信息,引導遵規(guī)守法出行,震懾交通違法;集中整治期間,還將組織開展曝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活動,對于典型案例及時曝光。
交警支隊科技部門組織開展針對人行橫道信號燈和標志標線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交通信號燈不符合標準、配時不科學、智能化程度不高,交通標志標線不規(guī)范、不完善、不配套等問題,嚴格依照相關技術標準,對交通信號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斑馬線應設未設的問題進行整改。同時,將充分利用集成指揮平臺和緝查布控系統(tǒng),及時對違法數(shù)據(jù)進行收集、分析、研判,以信息指導路面勤務動態(tài)調整,精準查處交通違法行為。(記者 王譯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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